聚焦:吃饭前需关注店家公众号?中消协将开展消费监督
来源:半岛晨报    时间:2023-06-28 17:15:28

扫一扫,已经成为不少人的生活日常,点餐、消费等都会出现扫码点单、支付,但是有些消费需要扫码关注后才能使用,让不少消费者吐槽,扫码变成了扫兴。针对强制扫码消费关注的情况,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资料图)

6月27日,现代快报记者进行了探访,发现多数餐饮店扫码后使用小程序点餐,极个别需先关注公众号。

△餐饮店桌子上的二维码是“标配”

扫码很方便,

但别让扫码点餐变了“味”

“ 您好,要点餐可以扫桌上的二维码。”眼下,走进各大餐厅和饭店,扫码点餐已司空见惯。在提高点餐效率的同时,这也减少了人力成本。但是部分商家为了运营公众号、扩大流量宣传,引导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而繁琐的操作流程、强留的个人信息和频繁的广告推送等,时常被人吐槽和诟病。

△极个别需关注公众号后点单

有网友表示,“确实很反感,还要注册会员,留手机号。”“扫码点餐特别不方便老人,他们有的没有手机,吃个饭好麻烦。”“现在就没有隐私可言了。”“有了扫码点餐后,服务人员就不管消费者了。”但是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扫码消费带来的是便利,“社恐人员喜欢扫码点餐。”“对于不想伸手招呼服务员的人来说,真的很方便,而且点完餐等着就行了。”还有网友认为,可以点完餐取消关注,既不用被广告打扰,也方便了消费。

△扫码小程序点单界面诱导关注公众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对扫码点餐提出质疑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很多餐厅扫描点餐二维码后,需关注餐厅的微信公众号、注册会员才能进入点餐页面,有消费者认为,这种方式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另一方面,消费者到店消费遇到餐厅强制消费者手机扫码点餐的情况,忽视消费者线下点餐的需求。

多数餐饮店扫码后小程序点餐,

极个别需先关注公众号

扫码点餐是否真的需要强制关注呢?6 月 27 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商场,虽然还没到午饭时间,但是不少餐饮店内已经有顾客在等待就餐。记者随机来到几家店,其中一家店在桌子上摆了菜单,有扫码点单的二维码,看到有客人来,服务人员过来提醒可以扫码点餐,顺便拉开了座椅表示可以坐下再点,记者扫码后发现跳转页面是小程序点单。

△极个别需关注公众号后点单

另一家餐饮店扫码后出现关注公众号的界面,点击关注后,才可手机点单。当记者表示不想关注公众号时,店员称,点完单后可取消关注,但是点单必须先关注公众号。

记者扫码近30家餐饮店后发现,多数是扫码后直接跳转点单小程序。其中,部分小程序会显示“需要获取使用者的具体位置信息,以更精准地提供点单服务”,消费者可选择“拒绝”或“允许”。还有部分是扫码后跳转“就餐人数”选项,然后直接开始点菜。

△扫码后,出现“隐私政策”和“用户服务协议”说明

此外,记者注意到,有些二维码扫描进入小程序后,出现了“隐私政策” 和“用户服务协议”的说明,即使用小程序时会收集个人信息,主要是提供会员服务,如果消费者拒绝加入会员,仅收集昵称、头像用于在多人餐点场景下提供点餐服务,还会获取位置信息用于匹配点餐门店。消费者可选择“拒绝”或“同意”选项。

△扫码后申请获取位置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也有餐饮店提供了纸质版的菜单供消费者参考选择,并找前台人工下单。

中消协将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

此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地方消协组织已经就“扫码强制关注使用”发声,通过发布倡议、组织经营者进行自律承诺、开展专项消费监督等维权工作,呼吁商场、餐厅、停车场等商家在扫码缴费过程中不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不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有纸质菜单的餐饮店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中消协表示,停车缴费、点餐、购物 …… 这种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因为部分场所设置的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情况,给不少消费者带来困扰。消费者在扫码关注后,常常会收到公众号发送的大量广告、优惠券等无关信息的侵扰,还有可能在申请各种权限的过程中面临个人信息泄露和落入消费陷阱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中消协表示,任何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意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住法律的底线。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 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消费者可将遇到的此类问题通过电子邮件(ccaxfjd@cca.org.cn)方式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反映。

来源:现代快报+

关键词: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