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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卫生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2日讯(通讯员 刘德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生力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近两年来,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以下简称院党委)出台系列措施,抓基础、抓推进、抓宣传、抓落实,从完善工作体系入手,在创新工作机制上发力,通过聚焦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立体化,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
一、具体的举措
一是聚焦专业化建设,织牢织密未保网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院党委认真研究对策,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到位、保障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从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阵地建设、制度完善等方面着手,医院专门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推进会,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方案》,明确“强制报告、组织协调、监督执行”原则,建立动态监测、强制报告、调查评估、联席会议、信息报送五大联动机制,逐步搭建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
二是聚焦规范化建设,凝聚多方工作合力。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将未成年保护工作纳入科室常态化工作的一项内容。医院产科、儿科、妇科、急诊科等科室医护人员在工作中落实首诊负责制,凡是存在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该无条件的积极地对未成年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及心理咨询服务,按规定书写、记录和保存相关病历资料,严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至医院保卫科及医务部,保卫科接报后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核实有关情况,由医务部负责上报分管院领导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报工作实行季度“零报告”制度,明确医务部专人为强制报告责任人,负责于每季度末向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报送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医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各科室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台账,定期对科室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报告登记制度的、不遵守隐私保护制度的责令整改,视情节轻重罚款 200-5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交院纪委严肃处理。目前,医院多部门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初步形成,着力解决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件事和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聚焦社会化建设,强化法律保护意识。近年来,院党委积极开展“春蕾行动”,十五年如一日关注留守儿童,资助永春留守儿童学费、赠送学习物资、日常生活用品,并进行普法教育与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进学校针对性开展防溺水和急救技能培训、讲授压力与情绪的管理等科普课堂,提高未成年人急救技能与缓解心理压力的能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普及,院内多处设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栏,每季度由专人负责更新,制作科普短视频在医院一楼门诊大厅滚动播放,普及内容涵盖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如何防止未成年受侵害、未成年人对犯罪如何自我防范、打骂未成年人会受到什么法律处罚、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注意事项等。定期开设普法课堂,邀请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参加,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机制”进行系统宣教,广泛推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提升未成年人识别、报告的意识和能力,做好兜底保障,着力守住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底线。
四是聚焦立体化建设,筑牢安全防护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立女童一站式保护中心,中心设有心理疏导区、询问调查区、检查取证区等功能区域,切实推动“六位一体”保护机制的紧密衔接,全方位编织女童一站式保护网;积极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等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儿童保护领域服务方法模式,鼓励和引导医院志愿者向未成年人领域发展和延伸服务,提高医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安全墙”。
二、取得的成效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体现民生温度的重要工作。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通过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夯实筑牢基础保障、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方法等措施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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