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北京四中雄安校区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有关文件要求以及雄安新区与北京市第四中学签订的委托办学协议,特制定北京四中雄安校区初中部2023年招生方案。
(相关资料图)
一、基本情况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由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属地管理并委托北京市第四中学开展办学和运营。北京四中雄安校区初中部核定规模为18个教学班,2023年计划招生初一年级2个班。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对象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正式员工适龄子女,其中疏解单位是指符合疏解政策、新区产业发展定位、新区产业准入鼓励类目录的单位,以及为实施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疏解承载能力而设立的配套服务单位,上述单位在新区工作的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和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
以上招生对象分批次进行入学保障,在出现学位不足的批次进行电脑摇号派位。
三、录取办法
经疏解单位认定符合入学条件的正式员工子女,父母携带双方或一方的户口页/薄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子女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参保证明以及疏解单位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到北京四中雄安校区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4: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新区公共服务局和北京四中雄安校区成立招生入学小组,按照招生录取程序确定入学对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自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工作机构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及相关咨询,若有不明事宜请于工作时间致电。
咨询电话:15128269042;0312-5620617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新区公共服务局所有。新区公共服务局投诉邮箱:ggfwjj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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