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山公安分局福新路派出所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开展平安警务共同体新机制建设助推矛盾多元化解。截至目前,已发展共同体成员62人,参与活动10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80起,占比超过可调解纠纷总数的53.6%,节省警力170余人次,得到基层民警、社会群众普遍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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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群结合 联动联调齐发力
党群共建,全面长效排查纠纷。依托“一会五站六室”党群警务共建平台,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各领域存在的矛盾隐患,有的放矢化解矛盾,切实做到“小事不放大,纠纷不扩散”。
“三所”联动,聚合壮大联调队伍。建立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定纷止争举足轻重作用,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有人管”。
畅通基层,警民合力化解矛盾。充分发挥驻村辅警、义警、老党员、老教师、老支书等优势特点,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全面实现“问题解决在萌芽”的工作目标。
创新机制 权威高效接地气
分类化解。坚持从小矛盾、小纠纷、小案件着手,以维护和谐稳定为落脚点,强化“警、律、民”协同配合、分级调处,努力做到 “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金牌调解。打造矛盾纠纷“金牌”调解人才库,有效破解公安单打独斗难题,搭建警民联手 “大合唱”、高效化解“见真章”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常态制度 常联常通聚合力
会商研判制度。针对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矛盾纠纷以及突出矛盾纠纷等,积极协调各职能机构开展会商,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商讨化解策略,严防“民转刑”情况发生。
常态化培训制度。每年进行“情、理、法”方面的理论和实战培训,通过理论释义、案例讲解、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调处能力以及协同配合能力。
福新路派出所将继续以“警民联调”为抓手,以“平安警务共同体”为破题,确保群众纠纷有人管、“民转刑”案件不发生,全力打造和谐平安的福新家园。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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